

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是四川农信各行(社)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信用贷款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借款时年龄加借款期限不超过65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1.免担保—贷款无需担保
2.手续简便—简化贷款手续,实现快捷办贷
3.贷款贴息—基准利率,政府贴息
1.户籍所在地、固定住所在四川农信经办行(社)服务辖区内;
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3.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4.借款人无重大信用不良记录;
5.借款人有脱贫致富意愿,有脱贫致富能力,有脱贫致富项目;
6.在四川农信当地行(社)开立结算账户;
7.四川农信经办行(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的资产证明;
3.四川农信经办行(社)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额度:
根据信用评定等级确定授信额度,最高5万元。贷款时请向四川农信当地经办行(社)咨询。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3年。
贷款利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还款方式:
可选择按季(年)付息、按计划还本还款方式。
1.评级授信。由建档立卡贫困户向所在村风控小组提出申请,由村风控小组按《贫困户评级授信表》评议,经办行(社)授信。
2.受理与调查。借款人填写书面申请并提交其他相关资料至村风控小组,由村风控小组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经办机构接到申请后,开展贷前调查并出具调查意见,对符合贷款条件并拟发放贷款的,四川农信经办行(社)根据您的申请资料对贷款进行审批。
3.贷款签约与发放。经审批同意发放的,借款人与四川农信经办行(社)现场签订借款合同,现场发放贷款资金并转入借款人结算账户,由借款人按约定用途自主或受托支付使用。
4.贷款偿还。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贴息
(1)贴息资金来源。根据扶贫小额信贷年度计划,县级从上级财政下达的定向财政转移支付统筹安排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2)贴息对象。使用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
(3)贴息比例。按实际贷款利率全额贴息。
(4)贴息方式。按照“先收后贴、分期补贴、应贴尽贴”的原则,对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贫困户给予贴息。
责任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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